近年来,随着家庭财产纠纷的增多,许多人在离婚或继承遗产时,常常陷入一个误区——认为“继承遗产可以不继承债务”。尤其是在婚姻关系解除后,这种想法更为普遍。作为北京离婚律师,李标田律师经常被当事人问及:“如果我只想拿遗产,不想承担债务,现实吗?”今天,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揭开这一问题的真相。
继承遗产与债务的关系:法律如何规定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61条,继承人不仅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还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,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。简单来说,继承不是“挑肥拣瘦”的选择题,而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。
举个例子:假设王女士离婚后,前夫因病去世,留有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产和200万元的债务。若王女士作为继承人接受这套房产,则需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债务。若债务超过遗产价值(如遗产200万、债务300万),超出的100万无需用个人财产偿还。但若继承人自愿偿还或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,则另当别论。
“只继承遗产不继承债务”的幻想为何不现实?
许多当事人认为,只要不签字、不表态,就能默认继承遗产而规避债务。实际上,法律对继承的认定有明确规定:
默认接受继承:除非继承人明确书面放弃继承权,否则法律默认接受继承,债务也随之转移。
债务核查困难:被继承人可能隐瞒债务,尤其是民间借贷或隐性负债,继承人难以在短期内全面掌握。
债权人可追偿:即使继承人未实际拿到遗产,债权人仍有权起诉要求以遗产清偿债务,法院可强制执行遗产。
北京离婚律师李标田曾代理一起案件:张先生离婚后继承父亲留下的公司股权,却未料公司存在500万元担保债务。因未及时放弃继承,张先生最终被迫以股权价值抵偿债务,损失惨重。
如何合法降低债务风险?律师给出关键建议
虽然法律要求“继承与债务共存”,但通过合法途径仍可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:
第一,及时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诉讼
若发现被继承人债务过高,应在遗产分割前向法院申请限定继承,即仅以遗产实际价值偿债。需注意,限定继承需在继承开始后2个月内提出申请,并公示债权人申报债权。
第二,核实债务真实性
部分债务可能存在虚构或高利贷问题。继承人可要求债权人提供借款合同、转账记录等证据,必要时申请司法审计。
第三,果断放弃继承权
若遗产价值明显低于债务,建议通过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(需在遗产处理前完成)。但需注意:放弃继承意味着同时失去遗产分配资格,需权衡利弊。
第四,借助专业律师介入
婚姻家事案件常涉及财产与债务交织,尤其是离婚后的继承问题。建议委托北京离婚律师协助梳理债务关系、制定继承方案,避免因程序错误导致被动担责。
李标田律师总结:权利与义务对等,理性面对继承
继承遗产不仅是家庭情感的延续,更是法律责任的承接。试图“只拿钱不还债”不仅不现实,还可能因逃避债务承担法律责任。无论是离婚后的财产分割,还是家庭继承纠纷,都需以法律为框架,结合实际情况谨慎决策。
若您正面临类似问题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。北京离婚律师李标田团队专注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领域,提供法律咨询、债务核查、继承方案定制等服务,助您妥善化解风险,守护家庭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