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时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?
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会问我的一个问题啊。比如说一方和他的朋友签了一张假的借条,然后离婚的时候当作夫妻共同债务去让对方去承担,那么对方要不要承担呢?
我们国家的《民法典》生效之后,其实对夫妻的共同债务有了明确的标准。
第一个就是“共债共签”,共同签字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,没有共同签字,那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。
第二、事后追认的债务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。
第三,那就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,对方为了生活需要,共同经营所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
所以他朋友给他的这个借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?我们就要看朋友给的这个钱有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。生活、共同经营、购买共同财产,如果是的话,即便你不知道,也会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债务。如果这个钱只是让他自己去消费了,赌博了,购买其他的财产,你没有用到,你们家也没有用到的情况下,那么这个债务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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